【張勵德╱台北報導】分別照顧清寒植物人、老人、街友的創世基金會、華山基金會及人安基金會,遭踢爆員工對外募款可獲發獎金及旅遊假,去年就有一百六十一人次共領到九十七萬餘元獎金,有員工最高領到十萬零八百元,換算等於三個月月薪,但捐款民眾不知捐款會被提撥成獎金。學者批,此舉是把公益事業當成營利事業,明顯不恰當。

近日有民眾向《蘋果》爆料,創世一九九八年就設立激勵辦法,其後華山及人安也比照辦理,要求員工主動對外募款,甚至勸募回來的物資也可計入募款成績,每半年計算一次募款金額,依不同敘獎幅度,獲發獎金與旅遊假,如募款逾六百萬元者,可拿到九萬六千元獎金及三天假期,保守估計過去十六年來,三基金會至少發出數百萬元獎金。爆料民眾說:「大眾捐贈給公益團體,竟是團體員工受益,根本濫用愛心。」 

 

年多領10萬紅包

去年創世、華山、人安扣除政府補助,共募集約十點九億元,其中員工募集約五點三億元,結算後一百六十一人次獲獎,共發出九十七萬餘元獎金及一百六十九天假。有人去年募集一千一百萬元,領到最高十萬零八百元獎金,以該會平均月薪三萬到四萬元計算,相當加發近三個月獎金。
創世董事會今年六月另決議,中秋節獎金從原半個月薪水增至一個月,但多的錢要員工增設功德桶籌募,功德桶是用淨重十九公斤汽油桶塗裝而成,號稱一桶能募二十萬元零錢,以彌補電子發票施行後減少的發票獎金來源。 

員工考績看募款

創世、華山、人安的創辦人曹慶坦言,服務規模漸大,但八成經費須自籌,設置激勵辦法鼓勵員工加入勸募行列,平均每募一百元才發出零點一八元獎金,「激勵辦法希望員工提高工作目標及效率,也稍微增加福利留才。」
但創世離職員工透露,激勵辦法名義上是自願參與,可是募款成績約佔考績一半,考績不好直接影響年終獎金,還會被主管盯。 

基金會有違倫理

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江國仁說,《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》規定,募款得有部分比率用於人事、業務支出,發獎金應是以人事項目支應,雖不違法但觀感不好。民眾王炳鈞說:「捐錢是為幫助弱勢,拿來發獎金真誇張,以後考慮不再捐款給創世。」
玄奘大學社會福利與社工系助理教授李明玉批評,公益事業並非營利,不應拿勸募成果來論績效。社會事業發展協會祕書長陳淑蘭認為,從善款撥獎金給員工,已違反勸募倫理。 

如何防捐款被濫用

●確認勸募計劃是否有主管機關許可字號
●捐款前詳細了解計劃內容、幫助對象、經費如何使用等細節
●可指定捐款計劃、用途,確保善款用於服務對象
●選擇有公開交代募款所得與用途、公布財務狀況的團體
●捐款後定期追蹤善款使用情況,作為下次是否捐款依據
資料來源:聯合勸募總監陳文良、公益團體自律聯盟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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